5月31日,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容貌问题,以“小切口”带动“大改善”,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,完善智能化管理手段,推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落地.到2021年底前,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环境容貌普遍提升,背街小巷环境容貌“脏乱差”现象全面消除,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、更舒心、更美好.
打造干净卫生环境.进一步推动“水洗机扫”作业模式向背街小巷延伸,2021年底前,主要道路实现“水洗机扫”全覆盖,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%.全面清理积存垃圾,突出城乡接合部、背街小巷等问题多发区域,发动群众提供房前屋后垃圾积存问题线索,全面解决个别地方垃圾常年违规堆放、无人管理的问题.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,建设标准化垃圾投放点,引导居民商户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.